米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米兰官方网站

招商热线:0564-3222257
米兰集团加盟优势
产品展示
联系我们
0564-3222257
手机:
13865890023
电话:
0564-3222257
邮箱:
milan@zfnfkj.com
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西市街道磨子潭路春苑新村1号地块3号楼005铺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四批)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四批)(图1)

  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中国食品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四批)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26年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米兰官方网站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26年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2026年5月,冠县市场监管局对冠县大双酒业经营部销售食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冠县市场监管局对冠县大双酒业经营部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赵氏普众酒”,通过免费发放鸡蛋、挂面、榨菜等生活用品,吸引老年人参与“赵氏普众酒品鉴会”。会场采取集中宣讲、播放视频等方式推销,宣称“赵氏普众酒”具有“排毒养五脏”“让你精气足气血旺”“帮助你年轻”等功效,明示或者暗示可以预防和治疗静脉曲张、肩周炎、牛皮癣、尿毒症、糖尿病等多种疾病。该商品为普通食品(配制酒),不具备当事人所宣传的预防治疗疾病的功效。

  当事人销售食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冠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威科特营养(东营)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6年5月,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管局对威科特营养(东营)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广告监测线索,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广告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某平台“康比特威科特专卖店”店铺销售某分离乳清蛋白质粉,其在店铺页面发布了“放化术后营养”广告内容。该商品为普通食品,暗示医用级保健品功效,且相关宣传内容没有证据材料证明。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临朐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万鼎农产品有限公司未取得许可擅自生产熟制鸭肝案

  2026年5月,临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山东万鼎农产品有限公司未取得许可擅自生产熟制鸭肝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没收生产设备及原辅料包材、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3月,临朐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山东万鼎农产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擅自从事肉制品生产。当日,临朐县市场监管局对山东万鼎农产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了蒸柜、真空包装机等鹅肝、鸭肝熟制加工设备,以及库存的真空包装熟鸭肝成品,执法人员依法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山东万鼎农产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以生鸭肝为原料通过红酒、牛奶浸泡、高温蒸煮、真空封装等工艺生产熟制即食鸭肝制品。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临朐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肥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肥城市喜妙福水饺店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及食品广告含有虚假内容案

  2026年4月,肥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肥城市喜妙福水饺店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及食品广告含有虚假内容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对肥城市喜妙福水饺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店内菜单、外卖平台菜单中有宣称“手撕鹅腿”的菜品,其中外卖平台上该菜品的标签为:酱香、鹅腿。在该店大厅宣传灯箱上发现有“精选内蒙古河套平原顶级麦芯雪花粉”等字样。经查,“手撕鹅腿”菜品实际所用食材为鸭腿制品(标签配料表:鸭腿、食用盐、 白砂糖等)。该店从未采购、使用过“内蒙古河套平原顶级麦芯雪花粉”。肥城市喜妙福水饺店经营掺假掺杂的“手撕鹅腿”以及食品广告含有虚假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肥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五、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薛城区小龙坎火锅店对其商品作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6年4月,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薛城区小龙坎火锅店对商品质量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薛城区小龙坎火锅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店内宣传牌、点餐页面宣称“鲜切牛嫩肉”“鲜切牛肥拼”“鲜切牛板腱”的菜品,所用食材均为速冻调理肉制品而非鲜牛肉;当事人宣称“草原肥牛”的菜品,所用食材的产地为山东省滨州市;当事人宣称“养生乌鸡卷”的菜品,所用食材为鸡肉乌鸡的混合肉卷(食品标签配料表首位为“鸡肉”)。当事人对商品质量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6月,威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环翠区旭力海鲜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1月,威海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环翠区旭力海鲜店在团购群中销售的牛肉为假牛肉。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对环翠区旭力海鲜店开展执法检查,并对当事人经营的牛腱子肉、牛肉、牛排骨等3批次肉类进行抽检。经检验,3批次肉类均检出猪源性成分、未检出牛源性成分。 经查,环翠区旭力海鲜店在团购群中销售的牛肉实际为猪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威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七、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康乐福餐饮店未按照规定办理许可延续手续继续从事网络餐饮经营活动案

  2026年6月,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对康乐福餐饮店未按规定办理许可延续手续继续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经查,康乐福餐饮店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1月5日,许可过期后未办理延续手续,仍通过外卖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米兰官方网站

  [食品资讯搜索]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统筹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榆中县市场监管局推进高校食堂及网络餐饮食品安

  食品领域2026年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A、青B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公示

  农产“变形记”:从初级加工到场景表达,看SIAL西雅展里的农业新质生产力

  剧透下半年广州食品展!药食同源、新式茶饮、跨境零食…一站式搞定年度选品